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按照齐鲁师院党字[2015]19号文件有关规定,美术学院进一步健全了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组织委员名单如下:
美术学院党总支:
书 记:何伟
组织委员:胡颖杰
纪检委员:刘 芳
宣传委员:李 冉
统战委员:梅 茹
教工党支部:
书 记 :李 冉
组织宣传委员:臧晓琳
统战纪检委员:杨雪涵
学生党支部:
书 记 :梅 茹
组织宣传委员:陈凤芹
统战纪检委员:宋晓蕾
上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下一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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