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总支和支部的领导队伍,按照按照齐鲁师院党字[2015]19号文件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对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进行了改选,组织委员名单如下:
美术学院党总支:
书 记:何 伟
副 书 记:胡颖杰
组织委员:胡颖杰(兼)
纪检委员:刘 芳
宣传委员:臧晓琳
统战委员:梅 茹
教工党支部:
支 部 书 记 :李 冉
组织宣传委员:臧晓琳
统战纪检委员:杨雪涵
学生党支部:
支 部 书 记 :梅 茹
组织宣传委员:陈凤芹
统战纪检委员:李玉涛
上一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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